发布时间:2024-11-05 12:17:45 来源: sp20241105
文/陈昊星
近日,为依法严厉打击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国公安机关对缅北果敢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进行公开通缉。
11月16日,在缅甸各方的大力配合下,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3人被成功抓获并移交我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彻查该犯罪集团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
明氏家族成员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明氏家族核心人物明学昌最后一次在当地官方新闻亮相是在10月26日。据当地媒体报道,10月26日当天,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强化电信诈骗等各类衍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果敢自治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学昌出席了此次会议。
接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通报,缅方11月15日夜组织对明学昌进行抓捕,期间明学昌畏罪自杀身亡。
明学昌畏罪自杀身亡后,被遣返回国的明氏家族成员,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佳华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像明氏家族成员的这种情况,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电信诈骗行为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如果明氏家族成员还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应当数罪并罚。如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可能被处以死刑。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也表示,由于犯罪集团每个成员参与的程度不同,涉嫌的罪名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最终需要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之后再对号入座,按照不同的罪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主犯不以明学昌是否自杀而改变
据报道,明学昌系缅北明氏家族主要人物、缅甸掸邦议会原议员,电诈集团重要头目。他原系“果敢王”彭家声的部下,2009年跟随白所成脱离果敢同盟军之后,被缅甸政府军任命为果敢县长;其2011年任缅甸掸邦议会议员、果敢自治区副主席、果敢自治区日常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委员会委员。
电诈头目明学昌畏罪自杀,明氏家族其他家族成员是否会跃升为案件主犯?
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张佳华表示,像明氏家族此类的犯罪集团案件,不限于一个主犯,案件可以有多个主犯。明国平等3人是否为案件主犯不以明学昌是否自杀而改变,而以这三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来认定。
张佳华进一步分析称,明学昌所犯下的罪行不会在其他家族成员身上追究,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人只就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在共同犯罪中也是根据各自的角色承担责任。
对跨境电诈违法活动继续紧盯不放
明氏家族的成员系数落网之后,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继续对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紧盯不放,同时正告缅北涉诈犯罪集团,要认清形势、丢掉幻想,立即停止一切犯罪活动,停止一切侵害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尽快释放全部中国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中缅联合执法取得重大战果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正在进一步地完善中。13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9条,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6个方面内容,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个人和单位纳入惩戒对象的范围,规定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的具体措施,根据惩戒对象违法行为分级适用惩戒,规范审核认定、惩戒期限和告知等程序,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和解除的程序和时限。
有律师指出,《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意味着国家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高度重视,惩戒办法是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要求,也是持续推进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系统性治理的关键举措之一。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