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08:35:14 来源: sp20241101
生态兴则文明兴。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从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再到把“绿色”纳入新发展理念……近年来,“美丽中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统筹协同发展 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
《意见》明确提出,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生态文明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还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形成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坚持做到‘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万军认为,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既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提升,又要注重统筹兼顾、协同推进。
“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战略所所长、美丽中国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秦昌波表示,要深化制度改革,不断健全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同时,深化市场改革,加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碳市场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万军认为,应循序渐进地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生态环境投融资模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加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规范环境治理市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法治”“德治”兼顾 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需求,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现行有效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达到2360多项,总体覆盖了各类环境要素,环境标准体系逐步健全。”秦昌波表示,环境质量标准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配套排污许可制、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控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标准体系快速构建,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万军表示,美丽中国建设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背景下,应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德治”,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副司长赵莹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为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主题征文活动,让法治相伴成长,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主题、不同对象的法治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持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依法治污。
秦昌波建议,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价值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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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经纶、高雷)